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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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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图宣教管[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外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商务局(厅),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经国家测绘局、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研究,决定成立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指导小组由国家测绘局、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组成;协调指导小组组长由国家测绘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国家测绘局、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主管司(局)领导同志担任;协调指导小组成员由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处领导组成。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协调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各地开展工作情况。

  (四)汇总、通报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三、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68339040 010—68314767(传真)。

   四、为便于工作,今后以“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名义印发文件,由国家测绘局代章。

  五、请各地在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六、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已按国务院的要求达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经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协商,决定撤销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

  附件: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国家测绘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外 交 部
                       教 育 部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二ΟΟ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国家测绘局副局长  谢经荣
副组长: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司长  赵晓明
    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  郭义强
    外交部条法司参赞  马亚欧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  朱慕菊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  邓 湛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副司长  孙 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  黎晓宽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司长  吴尚之

组 员: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助理巡视员  赵 晖
    中宣部出版局图书处处长  张拥军
    外交部条法司领土边界处副处长  白 斌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材管理处处长  臧爱珍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处长  吴宗第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调研员  安保华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经纪人拍卖抵押登记管理处处长  周玉梅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图书出版监管处处长  刘双阳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地图管理处处长  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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